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2%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 2010年5月18日,公司接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通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19,990,1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完成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649,6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