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七名,实际参会董事七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洲先生召集、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济南联通开展合作业务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手机业务规模及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拟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下称"济南联通")开展深层次的业务合作。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模式为公司进驻济南联通自有营业厅,即公司在济南联通自有营业厅开设销售卖场,进行2G/3G终端及配件、手机美容和软件下载等通信类产品的销售;第二种模式为公司承租经营济南联通自有营业厅,即公司承租济南联通自有营业厅的经营权,不仅可以进行2G/3G终端及配件、手机美容和软件下载等通信类产品的销售,而且可受理济南联通自营营业厅的自然受理和客户经理代办业务(济南联通按照本公司或上级单位规定只能自营营业厅受理的业务除外)。具体每一个营业厅的合作模式将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协商后确定。针对上述合作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时作出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济南联通就合作方案进行谈判并签署相关的《合作协议》;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济南联通业务合作相关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