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6月7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俊洲先生召集、主持,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本次议案所涉及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俊洲先生、孙一丁先生和李俊涛先生回避表决。 现将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青岛分公司闭店之后,其原位于青岛市台东一路37号的租赁经营场所转租赁与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美"),并签订了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青岛国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 现该租赁房产物业方拟解除与公司原有的《租赁合同》;改与该物业直接使用人青岛国美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鉴于公司青岛分公司已经撤销,公司同意与原租赁房产物业方及青岛国美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 2010年6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除与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俊洲先生、孙一丁先生、李俊涛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意见,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人基本情况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青岛国美为国美电器的下属公司,公司与青岛国美为受同一实际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 青岛国美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72447,注册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杭州路26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秀虹,主营业务范围:销售:百货、家用电器销售、通讯器材、电脑、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等;提供劳务;出租展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讨论。 (2)鉴于公司青岛分公司已经撤销,公司拟同意与青岛分公司原租赁房产物业方及青岛国美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俊洲、孙一丁、李俊涛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四)备查文件: (1)三联商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解除公司青岛分公司与青岛国美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三联商社与青岛国美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30,签到时间为当日9:00-9:30,会期预定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8层1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追认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导致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刊登的有关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3日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270号彩云商城5层A座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0年6月24、25日9时至17时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材料)。 5、联系人:邵杰 朱莉 电话:0531-81675201、81675202 传真:0531-81675313 邮政编码:250011 6、其他: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包括临时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1、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再填写;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