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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18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17 日上午9时,在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202,62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倜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朱智真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27,0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朱智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附后),刘晓军,朱智真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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