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9:30分在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新春先生和梁振锋先生因事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齐秋琼女士因事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4820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23%。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6 外资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2060003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1389681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067032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0.4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55%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文件: 1、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2、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3、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4、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65,818.95元,加上去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092,645,41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5,579,591.05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09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份。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5、通过《201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6、通过《2010年度技改投资计划》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7、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孔宪鸣先生和刘标谦先生为董事,吴乾钊先生为独立董事。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姓名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孔宪鸣 482128203 0 0 刘标谦 482028203 0 0 吴乾钊 482023603 0 0 8、通过《关于批准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 481775296股,实际投票股数284707股;赞成股数284707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9、通过《关于转让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291104974股,实际投票股数190955029股;赞成股数190955029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10、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年,审计费用50万元(不含中期审计),市内交通费自理。 赞成股数4820600003股,占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股份总数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章震亚、吴春爽律师现场鉴证了本次会议,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