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6日收到董事吴国程、陈行亮,并于2010年7月8日收到李敬、丁云青先生的书面辞职书,四人因个人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陈行亮先生一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四位原董事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四位原董事的辞职自书面辞职书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另外,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7月8日收到监事王树坚女士的书面辞职书,因个人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人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新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