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9月14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张北新建日产1200吨超高温灭菌奶项目投资的请示》。 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34596.1161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