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5日上午在伊利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刘忠元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王晓刚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刚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