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2月24日在济南市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及其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敬请参见2010年12月23日公司《国有土地收回及补偿协议的公告》,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