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新增)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转贷)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