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0年8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张小卫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王学文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廷山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继文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公司拟在北京银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并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山东成丰化工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加强内部管理,压缩管理层级,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山东成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丰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成丰公司注销工商登记后,由控股子公司转变为生产分厂,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其产品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其与生产有关的证照股份公司均具备,因而注销登记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为车辆,原值369.54万元,净值134.74万元。在不影响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择机办理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