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 2010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65298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5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继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张小卫先生、独立董事王廷山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52980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 股。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吴广红、刘广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