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4名,董事王化民先生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需要,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5亿元,期限为1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所属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89,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4.34%。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