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发行不超过20 亿元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2009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告详见2009 年9 月22 日和2009 年10 月1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0】MTN92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批准(公告详见2010 年9 月18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10 年10 月13 日,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 亿元已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完毕,主承销商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期限为3 年,票面利率4.2%。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调整负债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将进一步降低公司银行贷款的比例,从而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