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次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第三次行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行权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行权对象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时确认的范围和行权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未出现不符合激励条件、离职等情形;本次行权数量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考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