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董事温枢刚委托董事长斯泽夫、董事赵纯均委托董事李彦梦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斯泽夫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且所有议案均获一致通过。 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和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截止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股份公司拟向巴基斯坦捐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五、审议通过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拟向四川绵竹泥石流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方电气(通辽)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拟设立的东方电气(通辽)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设备、普通及专用设备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零部件、材料采购、加工、销售;技术改造、咨询、服务。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方电气(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拟设立的东方电气(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设备、普通及专用设备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零部件、材料采购、加工、销售;技术改造、咨询、服务。 八、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外部使用人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外部使用人管理制度》。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