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董事朱元巢和董事李彦梦均委托董事斯泽夫代为表决,董事黄伟和董事张继烈均委托董事张晓仑代为表决),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有效。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9票,全部议案均为全票通过,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签署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重机")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签署东方重机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对东方重机以现金方式增资50542.48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3949.9826股。增资后,本公司对东方重机的持股比例由27.3%提高至51.0452%。 二、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1、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席:李彦梦 委员:赵纯均、彭韶兵、斯泽夫、张晓仑、温枢刚 2、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主席:彭韶兵 委员:赵纯均、李彦梦、张晓仑、张继烈 三、审议通过聘任高峰为副总裁的议案。 高峰简历如下: 高峰先生,46岁,大学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系电机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1984年参加工作,1984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东方电机厂质量检验处担任技术员、工程师、副站长,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在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处先后担任副科长、科长、副总质量师兼副处长,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 担任东方电机厂副总经济师兼东电电器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11月担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1月至2005年6月担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担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核电事业部总经理, 2008年1月至今担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核电事业部总经理。拥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审议通过朱元巢先生不再担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谨对朱元巢先生在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