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刊登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并于2010年12月27日和201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刊登了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10年12月29日9:00-15:00。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上述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没有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