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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明珠(60087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5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明珠"或"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88号《关于核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为:
    一、核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90,000万股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四、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同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0】1889号《关于核准孟庆山及一致行动人公告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为:
    一、对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五洲明珠吸收合并梅花集团导致合计持有五洲明珠40,97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6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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