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2010 年9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0 年第29 次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和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相关批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进行,公司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有效期延期半年至2011年5月16日。(详见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2010-026) 二、特别提示 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上述事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