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通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谨订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 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怡景半岛酒店会议中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大会”),藉以审议及,如适合,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 动议:审议及通过选举卢立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卢立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有关建议委任需待本公司股东于临时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方告落实。 卢立勇先生简历: 卢立勇先生,现年49 岁,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卢先生一九八二年起加入石化行业,一九九一年四月起历任石家庄炼油厂总调度室副总调度长、总调度长、生产处处长,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任石家庄炼油厂厂长助理,一九九五年八月任石家庄炼油厂副厂长,二零零零年八月任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零零三年十月任石家庄炼油厂厂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沧州炼油厂厂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经理。二零一零年七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总经理。卢先生长期从事石化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管理特大型企业的丰富经验。卢先生一九八二年八月毕业于河北工学院石油炼制专业,二零零一年一月于河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 卢立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拥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指的本公司股份权益。除以上所述者外,并无 与本公司、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任何关系。 卢立勇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且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立勇先生的薪酬将按照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薪酬政策及本公司将与卢先生签订的《董事服务合约》(“该合约”)执行。 有关任期将将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至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时止,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止。 本公司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已分别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合约》,此等合约与该合约之细则在具体方面完全相同,兹概列如下: 在服务合约有效期内,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每年可获得不低于人民币5 万元的薪酬。而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年 度总薪酬(包括董事会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而决定分发的奖金)不高于人民币224 万元。 除上述所披露外,本公司董事并无知悉任何有关选举卢立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而需本公司股东注意之其它事宜或须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之任何其它数据。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 附注: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大会及于 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零年九 月二十八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H 股股份过户 登记,以决定有权出席临时大会之H 股股东名单。持有本公司H 4 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此次临时大会,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股票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时前交回本公司之 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183 号合和中心17 楼 1712 至1716 室。 二、有权出席临时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或 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送达本公司法定地址。惟上述书面 回执并不影响依附注一有权出席临时大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 票之权利。 三、出席临时大会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股东账户卡 (如适用)。 四、凡有权出席此次临时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书面 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托 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董 事会、其它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士,可作为代表出席临时大会 并投票。 五、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 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 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档须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须在临 时大会召开前24 小时交回本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六、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临时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 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 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 八、预期临时大会需时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九、本公司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 联系人:吴朝阳先生 石敏小姐 电话:86-514-83231888 传真:86-514-83235880 邮编:211900 6 回 执 致: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之A 股 股(股东账号 )/H 股 股(注二)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 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 贵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 九时正在江苏省仪征市 贵公司怡景半岛酒店会议中心举行之二 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 日期:二零一零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 适用者。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 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 征市。此回执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图文传真 方式交回。图文传真号码为86-514-83235880,邮政编码为 211900。 7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任表格代 表的股份数目(注 二) 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_______ 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 元之A 股共 股(股东账号 )/H 股 共 股(注二),现委任(注三)大会主席,或____ 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人,出席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 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 怡景半岛酒店会议中心举行之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其一切续会,并按下列指示以本人/我们之名义代表本人/我们 就该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我们之代理人自行酌 情投票。 8 普通决议案 赞成 (注四) 反对 (注四) 审议及通过选举卢立勇先生为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签署:(注五)___________ 日期:二零一零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数,并请删去不适用者。如 未有填上股数,则以 阁下在股东名册内所登记之全部股数为 准。 三、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 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任股东代理人之姓名及 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 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四、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股东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五、本委托书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以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 亲笔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经由 其董事或以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签署。 9 六、本委托书(如由 阁下之授权人签署,则连同经公证的授 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于临时大会召开前24 小时送达本 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七、本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八、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临时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明档及经签署或加盖法人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