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6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控股公司管理制度》、《经营程序规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