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6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关于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回避票2票。 三、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决议(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转让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