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在三楼董事会办公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崔学刚委托独立董事肖敏进行投票表决),其中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66.99%股权的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 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转让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一)会议时间:2010 年8 月12日上午九时整,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 (三)会议内容: 1、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66.99%股权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0 年8月5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权的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 3、登记时间:2010 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 邮政编码:514700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 真:0753-2232983 E-MAIL:mysd@chinameiyan.com 联系人:胡苏平 叶选荣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O 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2010 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注:授权委托书式样,剪报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