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顶水电"),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柳水电"),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上水电"),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丰水电"),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铜箔")。 ● 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公司累计为"古顶水电"担保50,4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30,500万元; 本公司累计为"桂柳水电"担保29,7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28,200万元; 本公司累计为"龙上水电"担保11,5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10,900万元; 本公司累计为"梅丰水电"担保8,0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6,800万元; 本公司累计为"金象铜箔"担保6,0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4,5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累计余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80,900万元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6,800万元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9名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的27,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城北支行的2,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的28,2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的10,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支行6,8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在梅县信用联社的4,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累计为"古顶水电"担保50,4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其担保数为30,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古顶水电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的4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4年,分期偿还。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27,900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单位 银行名称 贷款日 到期日 原始贷款额 2009年余额 2010年5月31日余额 1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07-12-10 1,500 1,100 0 2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08-12-10 3,500 3,500 0 3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09-12-10 3,500 3,500 0 4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10-12-10 3,500 3,500 0 5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11-12-10 3,500 3,500 3,500 6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12-12-10 3,500 3,500 3,500 7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4-9-27 2013-12-10 1,000 1,000 1,000 8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5-1-6 2014-12-10 3,500 3,500 3,500 9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5-1-6 2013-12-10 2,500 2,400 2,400 10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5-1-14 2015-12-10 3,500 3,500 3,500 11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柳江支行 2005-1-14 2016-12-10 500 500 500 小计 30,000 29,500 17,900 12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融水支行 2005-1-14 2016-12-10 3,000 3,000 3,000 13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融水支行 2005-1-14 2017-12-10 3,500 3,500 3,500 14 古顶水电 农行柳州分行融水支行 2005-1-14 2018-12-10 3,500 3,500 3,500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总计 40,000 39,500 27,900 (2)本公司为古顶水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城北支行的10,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8年,分期偿还。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2,600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单位 银行名称 贷款日 到期日 原始贷款额 2009年余额 2010年5月31日余额 1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09-10-20 800 - 2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0-1-20 800 800 3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1-10-20 800 800 4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2-10-20 800 800 5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3-10-20 800 800 6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4-10-20 800 800 7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5-10-20 800 800 8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6-10-20 800 800 9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7-10-20 800 800 10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1-10-20 800 800 800 11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2-10-20 800 800 800 12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3-10-20 800 800 800 13 古顶水电 南宁建行城北支行 2006-6-5 2014-10-20 800 800 200 合计 10,400 9,600 2,600 2、本公司为桂柳水电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的28,2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10年1月11日公司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的股权以总价4.1亿元转让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交易,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3月31日在广西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桂柳水电股权转让成功后,公司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解除公司对桂柳水电的该笔担保责任,目前该事项正在上报审批中。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28,200万元。 3、本公司为龙上水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的11,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2年,分期偿还。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10,900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 单位 银行名称 重组贷款日 到期日 2009年余额 2010-5-31 余额 1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0年 600 - 2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1年 950 950 3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2年 950 950 4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3年 950 950 5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4年 950 950 6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5年 950 950 7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6年 950 950 8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7年 950 950 9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8年 950 950 10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19年 1,000 1,000 11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20年 1,050 1,050 12 龙上水电 中国建行梅州分行 2009-8-19 2021年 1,250 1,250 合计 11,500 10,900 4、本公司为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支行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期限已于2010年4月15日到期,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6,800万元,为逾期贷款。公司目前正与银行协商该笔逾期贷款的还款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单位 银行名称 重组贷款日 到期日 2009年额 2010-5-31 余额 1 梅丰水电 中行丰顺支行 2003-4-22 2008-12-22 2,000 800 2 梅丰水电 中行丰顺支行 2003-4-22 2009-12-22 3,000 3,000 3 梅丰水电 中行丰顺支行 2003-4-22 2010-4-15 3,000 3,000 合计 8,000 6,800 5、本公司为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在梅县信用联社的5,45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3年,分期偿还。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4,500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 单位 银行名称 重组贷款日 到期日 2009年余额 2010-5-31 余额 1 金象铜箔 县信用联社 2006-12-10 2007-12-10 550 0 2 金象铜箔 县信用联社 2007-12-10 2010-12-10 950 0 3 金象铜箔 县信用联社 2007-12-10 2010-12-10 1,500 1,500 4 金象铜箔 县信用联社 2007-12-10 2010-12-10 2,500 2,500 5 金象铜箔 县信用联社 2009-6-1 2010-12-1 500 500 合计 6,000 4,500 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为80,900万元,无新增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古顶水电:注册地点融水县融水镇望江路22号,注册资本17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文胜。经营范围:开发投资水电站; 本公司持有古顶水电95.4%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古顶水电总资产56,358.3万元,净资产2,232.86万元,资产负债率96%。2009年1-12月份营业收入3,758.53万元,利润总额-4,451.03万元。 2、桂柳水电:注册地点为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注册资本2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文胜。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管理水电站,水力发电; 本公司持有桂柳水电61.91%的股权已转让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0年3月31日在广西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桂柳水电总资产76,216.55万元,净资产27,867.06万元,资产负债率63.43%;2009年1-12月份营业收入8,792.62万元,利润总额204.13万元。 3、龙上水电:注册地点梅县松南镇官径村,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维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力发电。 本公司持有龙上水电100%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龙上水电总资产36,677.80万元,净资产34.59万元,资产负债率99%;2009年1-12月份营业收入944.98万元,利润总额-1,490.73万元。 4、梅丰水电:注册地点为丰顺县汤西镇火滩村老虎潭,注册资本15609.9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爱萍。经营范围:水力发电 本公司持有梅丰水电75.28%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梅丰水电总资产27,095.04万元,净资产14,986.06万元,资产负债率45%。2009年1-12月份销售收入416.89万元,利润总额-377.69万元。 5、金象铜箔:注册地点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雁洋镇,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红兵。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新型超薄合金铜箔。 本公司持有金象铜箔70%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金象铜箔总资产38206.90万元,净资产15,320.38万元,资产负债率60%。2009年1-12月份销售收入5,238.84万元,利润总额-486.10万元。 三、累计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90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总额6,8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93 %。 四、其他担保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原持有的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于2009年4月对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重组,并解除了本公司对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贷款的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除本公司担保以外,控股子公司就其贷款向银行提供了资产的抵押,担保项下的贷款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担保的审批程序并就上述担保的后续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批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就本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说明、董事会会议资料和被担保对象的财务报表等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原来已经发生并持续存在的担保行为,在该担保作出时,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此次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审议,系为理顺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务,履行信息披露之义务,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贷款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风险,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在该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