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传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陈景春董事授权张凯臣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冯晓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010年9月15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年期限内,可以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00元。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对该项出售事宜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现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数量,拟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含权),期限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具体处置时间及出售价格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变化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是从公司发展角度考虑而提出的,提高了出售股票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表决议案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否 3、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451-82332888)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150090) 联 系 人:任启厚、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82332888 传 真:0451-823322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