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董事会办事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正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如下: 1、原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室印章。 现修改为: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2、原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分别提前十四日和八小时将盖有董事会秘书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现修改为: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四日和八小时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原规则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现修改为: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 (四)事由或议题;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4、原规则第十二条末款: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现修改为: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 5、原规则第十七条第三款: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 进行。 现修改为: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方式进行。 6、删除原规则第十八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7、原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五)、(六)项: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现修改为: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8、原规则第三十一条:会议档案的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 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修改为: 会议档案的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 会议录音资料、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9、原规则中:"董事会秘书室"全部修改为"董事会办公室"。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