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转让子公司股权事宜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 年9月3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北人亦新(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京资产权[2010]143号)和《关于同意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海门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京资产权[2010]144号)。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人亦新(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北人集团公司。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海门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79.7%股权转让给北人集团公司。 相关事宜本公司已于2010年6月2日、2010年6月9日、2010年6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了《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和《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