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张家口市拟建大型商场的议案》,该项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张家口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地产")租赁其在张家口市胜利路容辰东区欲投资兴建的大型商场作为下属企业经营场所,用于商业零售业务经营,并签署《租赁合同》,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租赁张家口市拟建大型商场的议案》。此项交易经董事会通过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张家口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69号容辰庄园小区21号 法定代表人:武永峰 注册资本:936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服务;小区物业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或未经审批部门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自200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18日 (三)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为方正地产在张家口市胜利路容辰东区欲投资兴建的大型商场。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共计55000平方米(按竣工后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期限 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为20年,租期自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之日起计算。 2、租金与支付方式 20年租金总额为36940万元。 双方签署交接清单之日为租金起算日,租金起算日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缴纳第一年至第二年的租金。若因方正地产原因延期交付租赁房屋,则租期起算日相应顺延。 租金按季支付。第一个季不是整季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所缴纳的租金。 3、租赁房屋的交付 方正地产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租赁房屋交付公司。 4、附则 合同签订后,公司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可由公司的关联公司自然继受。公司不再作为合同当事人。需签署相关协议的方正地产应予以配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