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自2009年12月16 日至2010年4月12日,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2,3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 本次减持前,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减持后,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651,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仍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3 日234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