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划转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城投)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63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0%)和6,9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分别划转给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划转前: 泰州城投持有公司股票62,263,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 股份划转后: 泰州城投持有公司股票35,64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2%。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