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偿还大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公司签订了财务资助借款协议书,路桥集团共提供金额525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项关联交易已于2010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已向路桥集团偿还了上述借款。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