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虹漕路41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敷彪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对外公开披露,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经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比较客观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出具本决议前,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愿意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本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本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际,董事会对公司发展预期是有依据的、合理的。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