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 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股本0.2股,每10股转增股本2股。
●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6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11月29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11月3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12月3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现金分红: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520,634,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412,691.94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520,634,597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24,761,516股。
三、 分红及转增股本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6日(周五)
除权除息日:2010年11月29日(周一)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11月30日(周二)
红利发放日:2010年12月3日(周五)
四、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
公司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余股票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18元。
(2)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的发生地自行缴纳。
2、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派送和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六、 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89,297,551 97,859,510 587,157,06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337,046 6,267,409 37,604,455
股份总数 520,634,597 104,126,919 624,761,516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5985860
联系传真:021-33626510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