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A股每股扣税前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扣税后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B股每股扣税前现金红利为0.007325美元。 ●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0年6月7日,B股为2010年6月10日(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6月7日)。 ●除息日:2010年6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10年6月11日;B股为2010年6月2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以2009年末总股本480,309,280股计算,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现金(含税),共计发放现金红利24,015,464.00元,剩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B股红利折算成美元发放,汇率为2010年4月26日(2009年度股东大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即1美元兑换人民币6.8263元),折算后B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007325美元(含税)。 3、发放范围:截至2010年6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2010年6月1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6月7日)。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A股2010年6月7日,B股2010年6月10日(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6月7日)。 2、除息日:2010年6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10年6月11日;B股为2010年6月22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1、A股:截至2010年6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B股:截至2010年6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除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妥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其他说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规定,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的税率扣除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现金人民币0.045元。对于其他A股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规定,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的税率扣除股息红利所得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对股东账户以C99开头的B股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0.006592美元。对于其他B股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果股东账户以C99开头的公司B股股东中存在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情况或其他不符情况,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中国居民企业证明材料或适用有关协定股息税率等相关证明材料,本公司将在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办理退税等后续事宜。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7456562707或2207 联系传真:021-65749845 联系地址:上海市军工路2636号 七、备查文件: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