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大会没有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其中:A股股东10人,B股股东11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3,872,449股(其中:A股241,797,709股,B股2,07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7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肖国普董事长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243,871,049股,弃权1,40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4%。 2、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243,871,049股,弃权1,40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4%。 3、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43,722,639股,弃权149,81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386%。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870,429股,弃权110股,反对1,91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2%。 5、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723,249股,弃权149,20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388%。 6、关于续聘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43,870,524股,弃权1,825股,反对10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2%。 7、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43,870,439股,弃权1,910股,反对10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2%。 8、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61,144股,弃权1,525股,反对50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064%。 9、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其中: 王晓秋:同意243,870,429股,弃权2,02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2%。 姜宝新:同意243,870,429股,弃权2,020股,反对0股,同意所占比例99.99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陈峥宇、韩春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与会人员资格及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4、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文件。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