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函表示: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没有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问询,本公司目前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风险。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