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9人,实到15人,卢志强董事、刘树元董事、吴晓球独立董事、李光荣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卢志强董事、刘树元董事授权王开国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晓球独立董事授权顾功耘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光荣独立董事授权夏斌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王开国董事长主持,7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