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11名,实到10名,赵维强监事因事未出席会议,授权王益民监事会主席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益民主持,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