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0日 ● 除息日:2010年6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22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 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313,563,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06,901.25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0日 (二)、除息日:2010年6月11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电话:021-63746888 咨询传真:021-63732586 (二)、咨询地址: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申鑫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0021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