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8日在上海兴国路78号兴国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于2010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朱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63名,代表股份数487,443,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60586%(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38名,持有483,860,610股,占公司流通股A股股本的59.994796%;流通股B股股东25名,持有3,582,936股,占公司流通股B股股本的1.6569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过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373,608股,占99.985652% 反对:19,406股,占0.003981% 弃权:50,532股,占0.010367%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57,032股,占99.999261% 反对:3,566股,占0.000737% 弃权:12股,占0.000002%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16,576股,占98.147888% 反对:15,840股,占0.442096% 弃权:50,520股,占1.410016% 二、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424,128股,占99.996016% 反对:19,406股,占0.003981% 弃权:12股,占0.000003%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57,032股,占99.999261% 反对:3,566股,占0.000737% 弃权:12股,占0.000002%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67,096股,占99.557904% 反对:15,840股,占0.442096% 弃权:0股,占0.000000% 三、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424,128股,占99.996016% 反对:19,406股,占0.003981% 弃权:12股,占0.000003%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57,032股,占99.999261% 反对:3,566股,占0.000737% 弃权:12股,占0.000002%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67,096股,占99.557904% 反对:15,840股,占0.442096% 弃权:0股,占0.000000%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373,620股,占99.985655% 反对:19,406股,占0.003981% 弃权:50,520股,占0.010364%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57,044股,占99.999263% 反对:3,566股,占0.000737% 弃权:0股,占0.000000%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16,576股,占98.147888% 反对:15,840股,占0.442096% 弃权:50,520股,占1.410016% 五、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9年末的总股本1,022,739,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计102,273,930.80元。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392,440股,占99.989516% 反对:51,106股,占0.010484% 弃权:0股,占0.000000%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28,844股,占99.993435% 反对:31,766股,占0.006565% 弃权:0股,占0.000000%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63,596股,占99.460219% 反对:19,340股,占0.539781% 弃权:0股,占0.000000% 六、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487,443,546股,意见如下: 同意:487,424,128股,占99.996016% 反对:12股,占0.000002% 弃权:19,406股,占0.003982%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483,860,610股,意见如下: 同意:483,857,032股,占99.999261% 反对:12股,占0.000002% 弃权:3,566股,占0.000737%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3,582,936股,意见如下: 同意:3,567,096股,占99.557904% 反对:0股,占0.000000% 弃权:15,840股,占0.442096%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徐宇舟律师、林则达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