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06),现就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刊登提示性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时间为2010年0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云峰剧院(上海市北京西路1700号,近万航渡路。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出站步行可达;临近公交车有327路,321路,15路,330路,45路,838路。)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在同意、不同意和弃权栏前任选一打勾(√)。 (4)参加会议的方式:股东以现场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2、会议议题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8)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参见公司公告临2010-001、临2010-005),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3)登记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09:30—11:30,下午1:00—3:00)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和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东方明 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