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委托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简称:农行杭州西湖支行) 3、借款方:立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元集团) 4、委托贷款金额: 3600万元人民币 5、委托贷款期限:2010年9 月2日-2011年9月1日 6、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8%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0年9月2日,公司与农行杭州西湖支行、立元集团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将自有资金3600万元人民币委托农行杭州西湖支行贷款给立元集团,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18%。 该委托贷款已经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同意。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立元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装饰材料等。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 36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2010年9 月2日-2011年9月1日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8%。 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立元集团,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立元集团提供杭州市教工路立元大厦房产第二顺位抵押作为第三方担保(已办理他项权证),有利于控制本次委托贷款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农行杭州西湖支行、立元集团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