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香溢租赁公司或香溢租赁) 2、委托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3、借款方: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华展工程设计院)、 4、委托贷款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2700万元人民币 5、委托贷款期限:分别为2010年5月11日-2011年5月11日、2010年5月21日-2011年5月21日、2010年6月10日-2011年5月30日。 6、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8% 一、委托贷款概述 1、2010年5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华展工程设计院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资金23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华展工程设计院,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18%。 2、2010年5月21日,香溢租赁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华展工程设计院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华展工程设计院,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18%。 3、2010年6月10日,香溢租赁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华展工程设计院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资金27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华展工程设计院,委托贷款期限2010年6月10日-2011年5月30日,贷款利率18%。 该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同意。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海曙区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国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工程承包等。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23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27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分别为2010年5月11日-2011年5月11日、2010年5月21日-2011年5月21日、2010年6月10日-2011年5月30日。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8%。 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香溢租赁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华展工程设计院,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宁波永都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宁波海曙区新典路北侧25246平方米土地提供第三方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证),有利于控制本次委托贷款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2、香溢租赁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