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香溢融通(60083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有关华伦集团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有关华伦集团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子公司有关华伦集团、大地纸业典当债权和担保债权确认的公告》(详见2010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5月20日下午,富阳市人民法院主持了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华伦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概要如下: 
    1、重整计划经全体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并经富阳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2、根据债权申报与审核情况及对债务人资产的核实与测算,债务人在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约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3.7%。在重整条件下,普通债权人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12%。 
    3、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等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100%受偿。 
    4、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为限进行优先清偿,不足部分转为普通债权以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进行清偿。 
    华伦集团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在重整后持续经营条件下,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有担保债权2000万元(对华伦集团特定土地房产享有担保权),为第二顺位抵押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为限优先清偿,若土地房产处置价值低于第二顺位抵押债权总额的,不足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 
    2、元泰典当普通债权40万元、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债权2000万元,清偿率为12%。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30日内清偿10%、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第12个月内清偿80%,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第24个月内清偿剩余的10%。以上债权清偿不足部分,我司将向四川金顶等相关保证人追偿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1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