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与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债务转让协议 2、协议各方: 债务转让人:飞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飞跃集团")、飞跃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飞跃进出口")、飞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跃股份") 债务受让人: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业建设"或"债务受让人") 其他相关方: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元泰典当"或"债权人")、邱继宝等 3、转让债务: 飞跃集团需偿还元泰典当的3000万元借款。 一、 概述 截止2010年4月1日,飞跃集团应偿还元泰典当3000万元借款。现宏业集团愿意承接飞跃集团债务,并履行原先飞跃债务处置协议相关的偿还义务,承诺于2010年11月30日、2011年11月30日向元泰典当各归还1500万。 二、债务转让人基本情况 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 注册资本:71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学林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外加剂制造;粉煤灰加工。 本次债务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债务转让人所承担的飞跃债务合计3000万元人民币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债务受让人取代债务转让人成为飞跃债务的债务人,应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向元泰典当偿还1500万元人民币,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向元泰典当偿还剩余1500万元人民币;元泰典当同意债务受让人所受让的飞跃债务不计利息。 四、履行协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协议的履行,有助于化解飞跃集团债务偿还问题,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关于同意飞跃集团债务转让的意见; 2、债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