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肆仟万元(4,000万元),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贰仟万元(2,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药集团世一堂百川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客户单位哈药集团世一堂百川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了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由于本议案属于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事项,因此根据交易规则该担保行为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三精万森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精万森医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办理壹仟贰佰万元(1,2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壹仟贰佰万元(1,200万元)之外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10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6日上午9时整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审议议题: 1、《关于为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哈药集团世一堂百川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安徽三精万森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代表; 3、为公司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登记方法: 1、凡在2010年8月3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9月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 程轶颖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4675166 传 真: (0451)8467516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证券部 邮 编:150069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