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11月11日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公司本部8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授权委托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黎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部分减持海通证券的议案》。 为了规范、适时地处置部分海通证券,获得海通证券在股票市场的溢价收益,以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减持海通证券的议案》,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适时减持部分海通证券,减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股,减持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大宗交易转让)出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全权、适时处置授权额度内的股份,同时,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减持股份相关的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2010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因证券市场具有不确定性,而公司的减持将视证券市场情况而定,因此减持进展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本年度结束后及时披露减持情况及对本年度的影响。 二、同意《关于召开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1月30日召开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上海市曲阳路1000号上海兰生大酒店3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审议及表决。 4、会议内容:审议《关于部分减持海通证券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6、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法人单位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A区1009室。 联系电话:(021)51991608 传真:(021)65446061 联系人:杨敏 7、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