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4月27日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公司本部8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授权委托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黎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核销原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计提长期投资的损益调整的业务事项,2009年度实际发生了损失,公司拟予确认损失,并核销原计提的减值准备。核销的项目有: 1、上海兰生环球进出口有限公司投资损失90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224万元: 上海兰生环球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环球)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我公司出资900万元。2009年6月该公司完成工商注销。鉴于该公司已经注销,本年度拟全额核销兰生环球长期投资。我公司对其长期投资成本为900万元,历年损益调整余额为-900万元,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本期损益。 我公司对兰生环球应收账款余额2,242,894.55元,历年来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本年度拟核销该应收账款,本次对应收账款的核销不影响本期损益。 2、上海兰生高尔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投资损失1037万元: 上海兰生高尔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高尔夫)于1995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280万美元,我公司出资折合人民币10,370,400.00元。2009年7月该公司完成工商注销。鉴于该公司已经注销,本年度拟全额核销兰生高尔夫长期投资。我公司对其长期投资成本为10,370,400.00元,历年损益调整余额为-10,370,400.00元,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本期损益。 以上报告,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认购交通银行配股的报告》。 四、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42万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428,192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042.8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042.81万股,其中发起人持股14,723.21万股,占总股本52.50%,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3,319.60万股,占总股本47.50%。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0,428,1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80,428,192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3、原第一百一十条关于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规定,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或置换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其中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董事会审议和决定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上述事项,经审议批准后实施。 以上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同意《应收款项风险管理及坏账准备计提管理规定》。 七、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结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结构作出调整,调整后,提名委员会主任为宣国良,委员为张黎明、汤建华、蒋青云、单喆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为蒋青云,委员为张黎明、葛美华、宣国良、单喆慜。 八、同意《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曲阳路1000号上海兰生大酒店3楼会议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审议及表决。 (四)会议内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本报告已经刊登于《上海证券报》2010年3月6日第19版。) 4、审议关于核销原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 5、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法人单位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A区1008室。 联系电话:(021)65445880 X 2041 传真:(021)65446061 联系人:杨敏 (七)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