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广告”)100%股权以股权增资方式对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的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晚报传媒”)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晚报传媒部分股权(股权标的根据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值确定),晚报传媒将持有嘉美广告100%股权。 本次投资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一次创新尝试,有利于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能够降低重叠成本,增加收入和利润,形成协同效应,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已通过该项目的立项工作,并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等相关方达成了初步意向,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及项目论证等工作,最终投资方案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确定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